集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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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拟)在境内交易所(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三个阶段申请奖励,主要包括:以挂牌上市为目的完成股份制改造、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审核机构正式受理企业在境内交易所的上市申请、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
(二)对于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申请奖励。
(三) 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8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及税收户管地均位于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需经营情况正常、信誉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
(三)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条件。
(一)申报企业自2022年6月22日起,通过一体化平台上市奖励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开放申报截止日为2022年7月6日,申报网址:https://p.lgxc.gov.cn/
(二)新片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金融贸易处复审并核定上市奖励金额。
地址:申港大道 200 号综合楼 815
联系方式:
葛老师(投促中心) 58285050-8071
谷老师(金贸处) 1513711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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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临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