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动态
产业发展的推动者 ● 城市更新的建设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组建创新联合体的要求,加强与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的联动协同,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临港新片区特制定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通知→
创新联合体应聚焦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临港新片区重点发展的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围绕“4+2+2”前沿产业集群(即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民用航空、人工智能、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再制造、氢能),开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新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带动创新链产业链融通发展。
(一)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在临港新片区“三地合一(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和实际经营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并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科学家团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建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型机构。
(二)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突出,有足够的前沿技术识别能力和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能够发起、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国际合作、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
(三)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一般不少于10个,且成员来源广泛互补并具备上下游协同性。高校、科研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处于本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团队成员有效互补。
(一)单位申请
申报单位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p.lgxc.gov.cn/。
(二)审核备案
申报常年受理,采取“成熟一个、备案一个”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备案意见。
(三)公示授牌
审核通过的,在上海临港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授牌。
1.业务咨询
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68282151 倪老师、68282583 张老师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3373953836、17373034811
来源:上海临港